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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TIME:2008-10-31浏览次数:2289次【大】 【中】 【小】 【关闭】
 
关于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部署,为了圆满完成今年冬季我院的征兵任务,现就我院二零零八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冬季征兵时间为11月1日—12月10日,报名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二、征集对象
    依法应当缓征的我院在读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我院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三、征集年龄
    2008年年满18至22岁的学生。
    四、政审和身体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今年8月21日颁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调整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征集办法
    我院就读学生在我院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玉泉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要求
     1、开展宣传教育,搞好思想发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征兵全过程,积极开展《征兵工作条例》和《兵役法》宣传,以及爱国主义、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扎实有效搞好思想动员。
     2、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兵员质量。坚决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和有关规定,重点掌握新兵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个方面的标准,确保新标准落实到实处。
     3、保持良好工作作风,按时完成任务。积极维护征兵工作的严肃性、计划性、统一性,掌握征兵工作进度,及时按阶段上报工作情况。
     报名地点:交通学院团总支(学生科)武装部(教学楼106室)
     联系电话:667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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