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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

TIME:2018-02-26浏览次数:10651次 文字来源:党群工作部【大】 【中】 【小】 【关闭】
 

各单位、各部门:

举办讲座论坛(含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学术沙龙、展览展播等)和社团活动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党群工作部特作如下要求:

一、活动举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第一关审查,举办讲座和报告会至少提前3天填写《交通学院讲座论坛审批表》,履行申报手续。

二、各单位(部门)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重点审查报告会和讲座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报告和讲座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邀请院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我院师生到院外举办讲座论坛的,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三、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对论坛讲座审批程序、大学生社团管理和院内宣传管理要提出明确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并实施监督。

四、党群工作部负责全院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是阵地建设和各项活动举办的最终审批部门和备案部门。党群部要在接到审批表当日予以批复。

五、讲座论坛已经批复同意实施,主办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院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附交通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审批表汇总.doc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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