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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根据《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内大校发﹝2025﹞57号)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核与录取审定。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接收计划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且现就读专业为理工类;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四)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五)已修读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原专业前50%以内;
(六)符合学校当年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根据学校“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年级总人数10%”的要求,学院2026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总计划为86人。各专业具体接收名额为:土木工程专业17人、智能建造专业16人、交通运输专业12人、物流管理专业12人、机械工程专业17人、车辆工程专业12人。
第五条 一年级学生转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学生原则上须转入低一年级学习。
第三章 工作程序与考核录取
第六条 工作程序依照学校统一部署,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核、公布参加考试名单、组织选拔考试、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环节。
第七条 各系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参考选拔考试名单,并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教务处复审后,公布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
第八条 转专业选拔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
(一)选拔环节
笔试资格:所有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学生均可参加笔试。
面试资格: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学院将按照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 1:1.2 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
(二)笔试安排
科目与范围:所有申请转入专业的笔试科目均为《高等数学》,考试内容覆盖参考教材全部知识点。
参考教材:刘元骏编著. 大学数学基础教程(上册)[M]. 第2版.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
(三)面试安排
考核重点:面试侧重于对学生的综合素养进行考察。
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系具体组织实施,流程与评分标准需严格参照学院制定的《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面试工作方案》执行。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学院将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接收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第九条 如果一志愿录取未达计划数,各系按照剩余计划数对二志愿笔试名单进行1:1.2 差额比例面试。如果一志愿录取已达计划数,各系不再组织二志愿面试。
第四章 纪律、公示与学籍管理
第十条 在转专业笔试和面试考试中,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内大校发﹝2024﹞9号)文件相关条目,给予相应处分,当场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一条 公示期间,取消或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学分认定等事项,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并协助其办理学籍变更、课程衔接等后续事宜。
第十四条 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及陈述内容真实、准确。在申请、考核、公示等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不诚信行为,即刻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内大校发﹝2024﹞9号)及相关纪律办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情形,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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