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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的公告

TIME:2009-04-24浏览次数:2663次【大】 【中】 【小】 【关闭】
 

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嘎查村任职的公告

    按照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09年,自治区本级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高职生)。重点选聘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80%。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3、热爱农村牧区工作,有志于扎根基层,自愿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贡献力量;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
    5、在校期间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6、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任职。
    三、选聘职务
    1、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2、上岗前,旗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选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
    3、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延续聘任一个合同期。
    四、选聘方式和时间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按照宣传动员、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审核确认、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岗前培训、合同签订和选聘任职等基本程序进行。鼓励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原籍,采取考生报考意愿与组织调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一)网上报名。4月20日——5月8日,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详情在网上查询),分盟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程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下载打印后交所在院系和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符合选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将上述报名表直接交到所在旗县(市、区)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居住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旗县(市、区)组织部门进行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笔试。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09年5月30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且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考生于5月26日后可登陆所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于6月12日后,查询笔试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盟市组织部门,结合各盟市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以盟市为单位分别划定分数线,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考察范围的初选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察。由各盟市具体组织实施。各盟市的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上述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察时考生须递交笔试前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往届学生)、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始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排除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名额空缺时按分数依次递补。面试考察合格的考生等额进入体检,各盟市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分别在上述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和审查考核排序递补。体检结束后,各盟市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集中岗前培训、签订任职合同,并安排任职岗位。各盟市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岗前培训等具体时间可能不统一。为确保考生及时准确了解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与所报盟市的负责同志联系,查询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各盟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2》。
    五、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合同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当地苏木乡镇从大学生(含高职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2、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4、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5、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制度。
    6、户口根据本人愿意,可留在(迁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迁至任职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才交流机构,公安机关予以办理。
    7、对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2、任职期满三年内,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任职期满三年内,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任职期满三年内,报考区外院校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参加自治区内成人类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规定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派遣证,接受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7、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1—4813742 481163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09年4月17日


附1: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盟 市

人数

 

盟 市

人数

呼和浩特市

149

锡林郭勒盟

119

包 头 市

138

乌兰察布市

92

呼伦贝尔市

377

鄂尔多斯市

201

兴 安 盟

360

巴彦淖尔市

76

通 辽 市

270

乌 海 市

48

赤 峰 市

150

阿拉善盟

20

附2: 各盟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盟 市

联系人和及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

 杨山林 0471—4606003 13514716538
 韩阿玲 0471—4606161

包 头 市

 刘继文 0472—5129622 13947296098
 方  勇 0472—5154235 13664720038

呼伦贝尔市

 布尔金 0470—8216349 13848095066
 李英风 0470—8217913 15904708105

兴 安 盟

 高玉才 0482—8231602 13804799772
 贾少忠 0482—8220887 13948212269

通 辽 市

 于久彦 0475--8279170 13514850011
 冯柏东 0475—8213122 13848850077

赤 峰 市

 王  赢 0476—8332128 13789761025
 徐振国 0476—8331836 13904760984

锡林郭勒盟

 白铁桩 0479—8212334 13604795628
 达  赖 0479—8275587 13947966556

乌兰察布市

 于志海 0474—8320017 13947416889
 郭登科 0474—8320213 13947463109

鄂尔多斯市

 陈骏驰 0477—8588626 13947740085
 白文龙 0477—8588273 13384773787

巴彦淖尔市

 任维君 0478—8655702 13947800658
 高金亮 0478—8289118 13084788088

乌 海 市

 赵志勇 0473—2999502 13947323100
 李  东 0473—8685917 13034737377

阿拉善盟

 杨  东 0483—8338844 13948008233
 哈  达 0483—8332346 138047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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